GB 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装和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为20kV及以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1.0.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所址环境﹑供电条件、节约电能、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等因素,合理选用设备和确定设计方案,并应考虑发展的可能性。1.0.4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所址选择
2.0.1变电所的所址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后确定:
1宜接近负荷中心﹔
2宜接近电源侧﹔
3应方便进出线;
4应方便设备运输;
5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6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处,也不宜设在与上述场所相贴邻的地方,当贴邻时,相邻的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的防水处理;
8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变电所的所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9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10不宜设在对防电磁干扰有较高要求的设备机房的正上方、正下方或与其贴邻的场所,当需要设在上述场所时,应采取防电磁干扰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