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60-2008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1总则
1.0.1 为使3~110kV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检修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高压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1.0.3 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护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在技术经济合理时应选用效率高﹑能耗小的电气设备和材料。
1.0.4 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并应以近期为主,同时应适当留有扩建的余地。
1.0.5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1.0.6︰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一般规定
2.0.1 配电装置的布置、导体、电气设备以及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时的安全要求,并应满足系统10~15年规划容量的要求。
2.0.2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可按面对出线,自左至右、由远而近、从上到下的顺序,相序排列为A、B、C。对屋内硬导体及屋外母线桥应有相色标志,A、B、C相色标志应分别为黄、绿、红三色。对于扩建工程应与原有配电装置相序一致。
2.0.3 66~110kV配电装置内的母线排列顺序,宜为靠变压器侧布置的母线为Ⅰ母、靠线路侧布置的母线为Ⅱ母﹔双层布置的配电装置内的母线排列顺序,宜为下层布置的母线为Ⅰ母、上层布置的母线为Ⅱ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