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id-1092x100
>行业标准>SL 618-2013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SL 618-2013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时间:2022-11-25 14:30 SL 618
正文上方ADS

SL 618-2013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1总则
1.0.1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不同类型工程可根据其工程特点对本标准规定的编制内容有所取舍。除险加固项目可参照执行。
1.0.3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直接开展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以批准的江河流域(河段)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为依据。
1.0.4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勘测,在可靠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较,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和节水节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评价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重点论证工程规模、技术方案、征地移民、环境、投资和经济评价,对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应进行专题论证。
1.0.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确定工程的任务及综合利用工程各项任务的主次顺序。
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
3查明影响方案比选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基本查明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详查。
4确定主要工程规模和工程总体布局。
5选定工程建设场址(坝址、闸址、厂址、站址和线路)等。
确定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选定基本坝型,基本选定工程总体布置及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型式。
 

下载地址
广告id-714x130
广告id-334x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