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174-2014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的施工和质量检查方法,满足工程安全和功能保证性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水工建筑物松散透水地基或土石坝(堰)体内厚度为400mm及以下的薄墙、深度不大于40m,厚度为600~800mm、深度不大于80m,或厚度为1000~1200mm、深度不大于100m的主体工程混凝土防渗墙。当深度或厚度超出上述范围时,应进行试验论证。其他用途的地下连续墙工程可参考使用。
1.0.3 混凝土防渗墙工程施工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废渣、污水和废浆应集中处理,避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应制定职业卫生和劳动安全措施。
1.0.4各项施工记录应有专人在现场随着施工作业的进行使用碳素墨水笔逐项填写,做到及时、准确、真实、齐全、整洁,符合归档要求。
1.0.5混凝土防渗墙工程的有关各方应具有必要的工程经验。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序质量控制和检查工作,检查记录应当班签认。
1.0.6混凝土防渗墙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和资料:
1施工详图阶段的防渗墙设计图纸和说明书。
2墙体材料的种类、性能指标及其施工技术要求。
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防渗墙轴线处的勘探孔柱状图和地质剖面图,勘探孔的间距可为50~100m,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勘探孔间距不宜大于20m。
4水文气象资料。
5泥浆材料及墙体材料的产地、质量、储量、开采运输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