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138-2011 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养护室的技术要求、检验条件与检验方法,适用于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的检验。检验周期根据需要确定,最长不应超过一年。
本标准是与SL352相配套的试验仪器设备检验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SL35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IS01920—2 Testing of Concrete. Part 2: Properties of fresh concrete
3技术要求
3.1温度
3.1.1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水平分为Ⅰ级和I级。Ⅰ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关范E为 20℃士2℃,П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范围为20℃士5℃.
3.1.2标准养护室温度应采用自动控制,其误差不大于0.5℃.
3.2相对湿度
3.2.1标准养护室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95%以上。
3.2.2标准养护室应为雾室,试件表面呈潮湿状态,不得被水直接淋刷。
3.2.3标准养护室的相对湿度宜采用自动控制。
3.3保温性能
3.3.1标准养护室的保温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即在断电情况下,5h 内Ⅰ级养护室内温度变化不超过2℃,Ⅱ级养护室内温度变化不超过5℃.
3.3.2断电时间超过5h,应采取措施保证标准养护室内温度满足要求。